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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勞工能領勞保給付 誰有資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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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土確診數不斷攀升,不少染疫勞工無法上班,失去經濟來源。你知道嗎,其實只要勞工符合相關條件,確診新冠肺炎可以領到勞保傷病、失能、死亡等給付。究竟申請資格是什麼?該如何請領?給付金又是多少呢?
確診勞保給付誰有資格?
申請人必須參加勞工保險,並在加保期間確診新冠肺炎,才能依照規定申請勞保相關理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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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勞保給付請領條件是什麼?
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說法,依照受傷情形分為:

勞保傷病給付:確診勞工因染疫居家照護、前往加強版集中檢疫所/防疫旅館,或住院診療,以致不能工作,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時,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,得於五年請求權時效內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。

勞保失能給付:確診勞工經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未見有效改善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且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,依評估工作能力減損是否達70%以上,核發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一次金給付。

勞保本人死亡給付:確診勞工染疫死亡,遺屬能申請勞保本人死亡給付,請領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受扶養之孫子女、受扶養之兄弟姊妹,給付項目包含喪葬津貼、遺屬津貼和遺屬年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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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勞保給付金額如何計算?
勞保傷病給付: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(包括當月)前六個月平均投保月薪的50%,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,年資未滿一年,領取補助時間以六個月為限;年資滿一年,增加給付六個月,共計一年。假設小明住院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8,200元,因確診新冠肺炎住院10天,則可請領38,200元÷30日(換算日投保薪資)×50%×7天(住院第四天起)=4,457元。

勞保失能給付:

失能年金給付: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,參加保險未滿五年者,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請領失能年金的勞工若同時擁有符合條件的配偶或子女時,每一人加發金額25%之眷屬補助,最多加計50%。如經判定符合職業傷害,加發20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。給付公式為平均月投保薪資(加保期間最多60個月平均)x1.55%x年資x(眷屬補助)+(20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),被保險人如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另計。

失能一次金給付: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及其附表,以身體失能部位不同計分:精神、神經、眼、耳、鼻、口、胸腹部臟器、軀幹、頭臉頸、皮膚、上肢、下肢等12個失能種類、220個失能項目、15個失能等級。金額按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x失能給付標準規定之給付等級日數發給。若經判定為職業傷害,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,增給50%。

勞保本人死亡給付: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應擇一請領

喪葬津貼:勞工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,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,請領喪葬津貼五個月。若被保險人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時,或被保險人無遺屬,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十個月喪葬津貼。

遺屬津貼: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,再依保險年資發放不同月數的津貼。保險年資合計未滿一年者,一次發給十個月遺屬津貼;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但未滿兩年者,一次發給20個月遺屬津貼;保險年資合計已滿兩年者,一次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。經判定為職災致死亡者,則不論保險年資,統一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,一次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。

遺屬年金: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,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,按其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.55%計算。同一順序遺屬有兩人以上時,每多一人加發25%,最多加計50%。經判定為職災致死亡者,除發給年金外,另加發十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。

確診勞保給付申請需要哪些文件?
勞保傷病給付:

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傷病診斷書正本或地方政府出具的隔離治療通知書。

勞保失能給付:

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。

經醫學檢查者,須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。

勞保本人死亡給付:

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。

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,受益人為養子女時,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;受益人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,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。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